歡迎道親依序閱讀下列文章,可以幫助您更加了解一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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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貫道的真面目01─前言
  2. 一貫道的真面目02─審察信仰與魔考
  3. 一貫道的真面目03─神權、他力救贖─佛教相信明明上帝實有存在嗎?
  4. 一貫道的真面目04─五教合一的問題
  5. 一貫道的真面目05─明明上帝的矛盾與抽象型態
  6. 一貫道的真面目06─明明上帝、理天探源
  7. 一貫道的真面目07─修道思想探源
  8. 一貫道的真面目08─三期末劫收圓真相
  9. 一貫道的真面目09─道統真相
  10. 一貫道的真面目10─一貫道本質

 
  〈一貫道的真面目05─明明上帝的矛盾與抽象型態〉

  ▓具人格化的明明上帝

  「明明上帝」為一貫道的救贖信仰核心,一貫道認為它是宇宙實有存在的主體或本體─「理」,同時也是造物主、主宰者,此究竟絕對的真理於宇宙本體角度曰「(道)理」,於造物主、主宰者角度曰「明明上帝」,而「明明上帝」既是宇宙本體,卻同時也是具人格化的造物主、主宰者。於一貫道扶鸞典藉《性理題釋》〈無極老母、明明上帝〉一文即說明:

  「理者,天地萬物之主宰。至虛至靜,至神至明,至尊至聖,可尊之曰上帝,可尊之曰『萬靈真宰』,能生天地,化育萬物,為萬物之母,故尊之曰老母。…」

  一貫道認為,一切萬物、現象…乃至我們的身心與所謂的「靈性」、「佛性」等,皆為「(道)理」(就宇宙本體角度言)─也就是「明明上帝」(就造物主、主宰者角度言)所創造與主宰,三世諸佛之佛德,皆自「(道)理」流露。「明明上帝」是「(道)理」,也是造物主、主宰者,只是因所言角度不同而各有名稱上的差異,如《性理題釋》〈無極老母,明明上帝〉一文所言:

  「…理可信乎,性可信乎,見光,即知有日,見人,即知有物,見子孫,當知有祖宗,見天地萬物,當知有造天地萬物之真宰,飲水,當要思源,溯自寅會生人,父父子子,生生不息,知有其祖,不知有其始祖,靈性來來去去,知有生身父母,而不知有生靈性之老母。…」

  由此可知,「明明上帝」對於一貫道而言,是絕對的本體與真理(理),也是造物主與主宰者,它超越一切宗教、超越一切諸佛,甚至超越「靈性」與「佛性」,天地萬物與「靈性」、「佛性」…甚至三世一切諸佛,悉從「明明上帝」而創生,而「明明上帝」如同生育(創生)天地萬物、三世諸佛、「靈性」與「佛性」的母親,故一貫道又將「明明上帝」稱呼為「老母娘」。

  雖然「明明上帝」是「(道)理」,是宇宙絕對的本體,但從一貫道的救贖思想與信仰中,也可看出其存在將「明明上帝」視為是「人格化的絕對造物主、主宰者」的思想,簡言之,「明明上帝」是具思想與具人格化的。一貫道有諸多署名「明明上帝」或「老母娘」的訓文(扶鸞文章),這些訓文對於道親而言,是神聖的、是不可質疑的,它是直接來自「明明上帝」的訓示,如果「明明上帝」只是哲學上的本體且不具人格化,那麼,不具人格化(也應不存在思想)、只是哲學中的本體的「明明上帝」以因無思想故,不應該可以衡量罪惡輕重而降下劫難、甚至撰寫訓文,則一貫道道場中所流傳署名「明明上帝」或「老母娘」的訓文應悉皆偽造。

  若「明明上帝」能衡量世人的罪惡輕重、降下劫難,甚至撰寫訓文,代表「明明上帝」是有思想的,若「明明上帝」無思想,則其應無法衡量罪惡輕重與否,如於《性理題釋》〈何謂三期末劫〉一文中,認為「明明上帝」分別於人類歷史的三個時期(青陽期、紅陽期與白陽期)訂下三個劫難:

  「起於伏羲氏的時候,到商太丁,即周王季的時候止,共一千八百八十六年。這叫做青陽劫期。當初上帝以世人的罪惡輕重,定下九劫,名叫『龍漢水劫』,…」

  又云:

  「…起於商帝乙,即周王季的時候,到中華民國止,共三千一百一十四年,這叫做紅陽劫期。當初上帝以世人的罪惡的重,定下十八個劫,名叫『赤明火劫』,…」

  再云:

  「…起於中華民國時代,到將來的一萬零八百年止。在此一萬零八百年的中間,叫做白陽劫期。上帝以現在世界上人的罪惡輕重,降下八十一浩,劫名叫「延康風劫」…」

  由此可見,「明明上帝」的概念對於一貫道而言是抽象的,就哲學之宇宙本體言,它是「(道)理」;就救贖信仰而言,它是有思想的、具人格化的造物主與主宰者,否則無法衡量罪惡輕重與否而降下劫難。

  佛教並不認為實有造物主、主宰者存在(所謂的「明明上帝」),亦不承認實有存在「明明上帝」主宰世人罪惡輕重…甚至降下災劫與否。

  ▓明明上帝不能用來作五教歸一的理由

  一貫道認為由於「道」是體,「教」是用,五教其實都是「道」的顯現,而這個「道」與「明明上帝」無別,而「明明上帝」於不同宗教有不同顯化,各教的精神、認知的真理其實都是一貫道的「明明上帝」。甚至,有道親認為「明明上帝」就是佛教的「大日如來」、道教的「道」、儒家的「上帝」、基督教的「耶和華」、回教的「阿拉」,甚至有一部份道親認為「明明上帝」其實就是佛教的「佛性」、「如來藏」。

  由於這樣的錯誤認知與思惟模式,道親多認為五教是合一或歸一的,這是鄉愿的誤解。

  佛教的「大日如來」、「佛性」與「如來藏」、道教的「道」、儒家的「上帝」、基督教的「耶和華」、回教的「阿拉」,這些是不同且差異甚大的概念,不能任意將之混為一談。

  譬如前文所談論的,佛教並不承認存在人格化的造物主與主宰者,一切現象無常悉依緣起,諸法的生是因緣生、滅是因緣滅(此生故彼此,此滅故彼滅;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而非實有存在一人格化造物主、主宰者在創造、毀滅與控管(主宰),諸佛菩薩─包含大日如來對於佛教而言,即是覺者─引導我們解脫的導師,而非造物主、主宰者與救贖主(或救世主),也非神祗,諸佛菩薩並不決定我們是否能得到解脫,因為佛教認為解脫是因為自己的覺悟,也唯有自己的覺悟能令自己的解脫。

  基督教與回教承認存在人格化的造物主與主宰者─「耶和華」、「阿拉」,認為宇宙、一切現象皆為造物主所創造與主宰,造物主決定我們是否能得到救贖,「耶和華」、「阿拉」對於基督教與回教而言是救贖主(或救世主)。「耶和華」、「阿拉」對於基督教與回教而言是絕對、永恆且實在的主體,而佛教並不認為有絕對、永恆且實在的主體存在。由此可知「大日如來」與「耶和華」、「阿拉」是差異極大的概念。如此矛盾且差異甚巨的概念,一貫道在忽略其差異的情況下,貿然將這些概念混為一談是不恰當的。如果「大日如來」、「道」與「耶和華」、「阿拉」皆是「明明上帝」,那麼「明明上帝」是概括「否定有造物主」與「承認有造物主」兩種矛盾的矛盾型態。

  道教本質是長生信仰,追求的是順應天地、大自然變化與規律而長生不死,此於道教典藉《黃帝內經》中可見端倪,早期道教並沒有六道輪迴的觀念,他們認為人死後並非六道輪迴,而是到泰山。後來佛教傳入中原後,道教吸收佛教教義,始融入六道輪迴觀念(此時已是魏晉南北朝時代的思想演變)。佛教追求的是煩惱止息─破除我執─乃至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佛教並不追求長生不死,因為佛教認為長生不死並非真正的解脫,煩惱是根源於對無明與邪見的執著,與生命的長短無關,若不祛除對無明與邪見的執著,縱然長生不死,得到永恆的生命,煩惱依舊在,因此,唯有破除我執才能解脫煩惱纏縛。佛教與道教兩者在見地、目的、方法、理論體系都差異甚大,一貫道不能貿然宣稱兩者…甚至五教是合一且相同的。

  佛教傳入中原之初,佛教藉由道教名詞、概念來解釋佛教的般若學說,此為佛教、道教合一思想的濫觴。儘管佛教、道教、儒家在中國哲學史上曾發生衝突,甚至後來演變為將此三者融合而產生三教合一思想,但是三教合一思想終究並非佛、道、儒三者本懷,只是中國哲學史上的一個發展與演變,佛、道、儒三者在思想與理論體系上還是有其差異,追求的目標與實踐目標的方法也都不同,在此前提下,一貫道貿然認為佛教與道教、儒家…甚至是與基督教、回教四者是相等的,是很草率的錯誤見解。是故,一貫道以抽象且矛盾的「明明上帝」將佛教與道教劃上等號,甚至是將佛教與基督教、回教劃上等號,是錯誤的見解,也是矛盾的概括。

  佛教理論體系─是否為佛法有四法印為檢驗準則,是不能任意與其他宗教理論體系劃上等號的,是故一貫道單方面認為五教歸向一貫道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明明上帝的存在是解脫障礙

  我們知道佛教學說根本上是否定有人格化造物主、主宰者存在的,在此前提下,佛教並不歸向「明明上帝」。因為佛教認為眾生的煩惱乃因為執著於無明與邪見,「明明上帝」無法控管我們的思想與見解,也無法祛除我們的無明與邪見執著,亦無法控制我們覺悟與否,是故歸向「明明上帝」並無法獲得解脫。

  如果「明明上帝」可以控管我們的思想與見解,那「明明上帝」應可以直接控管我們的思想與見解,祛除無明與邪見而獲得解脫,但若如此,則「明明上帝」也應可以控管我們的思想與見解,讓我們產生無明與邪見,由涅槃退轉成輪迴,則一貫道所謂的「修道」無有意義可言。是故,「明明上帝」的存在應該是「修道」的障礙。在此前提下,說佛教歸向「明明上帝」是錯誤的見解。

  ▓如果明明上帝指的是法則,求道無用

  有道親說「明明上帝」指的是「(道)理」,亦即天地變化的陰陽消長法則(或理則),那麼,若按此說,則一貫道的「求道」、領「天命」與「修道」、「辦道」與否根本沒有意義可言,因為我們本就在「(道)理」(法則)中了─我們本就依「(道)理」(法則)而行,被「(道)理」(法則)所包含與融攝,但仍然有煩惱與六道輪迴,可見一貫道的「求道」、領「天命」與「修道」、「辦道」與否根本沒有意義─即使順「(道)理」而行,煩惱依舊在,無法趣向佛教的煩惱止息與解脫。

  一貫道認為「明明上帝」是絕對、究竟的,若按道親此說,云「明明上帝」指的是「(道)理」(天地變化的陰陽消長法則),那道親永遠不可能越超「明明上帝」,換句話說,恆不可能超越「(道)理」(天地變化的陰陽消長法則)而得到一個「真實存在的永恆」。

  復次,如果「明明上帝」指的是道教的「道」,那麼,一貫道說「明明上帝」可以衡量罪惡輕重而降下劫難、撰寫訓文,這種說法就如同在說牛頓定理可以衡量罪惡輕重降下劫難與撰寫訓文一樣的荒謬。

  ▓明明上帝非無為法,也不超越緣起無我

  有道親說「明明上帝」超越緣起無我,或說緣起法係「明明上帝」在造作,或說「明明上帝」即是指佛教的「無為法」,這是荒謬且矛盾的說法。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佛教認為緣起法非由世尊所作,亦非由造物主、主宰者所作,如《雜阿含經》二九九經云: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謂緣起法為世尊作。為餘人作耶。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佛說此經已。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陀於此經中明確的答覆眾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緣起法係三世諸佛所覺悟,而非由三世諸佛所作,亦非由除了三世諸佛之外的造物主、主宰者所作。是故,有道親認為「明明上帝」造作緣起法,這是錯誤的說法。

  復次,緣起法乃以無我見為基礎,根本否定有永恆且實有存在的主體或本體,而「明明上帝」是永恆且實有存在的主體或本體,此意味著:緣起法根本亦否定「明明上帝」存在。

  若以體、用關係略談「無為法」與「有為法」的關係:「無為法」為體(但此「體」是假立,不是實有存在的主體或本體,也非實有存在一主體或本體名為「無為法」,換句話說,「無為法」是就無我、無生實相而假名安立),「有為法」為用(此「用」也是假立),就諸法之緣起無我、無生實相言「無為」(故「無為法」不住生、滅亦無所住,故云「不生不滅」);諸法以因無我故,故能隨順緣起、緣滅而生滅無常變化,於此言「有為」(故方能立「緣起性空」與「真空妙有」),但「有為」與「無為」皆為假立,兩者不一亦不異。

  「無為法」係就緣起無我、無生實相而言的假名安立,並非實有存在的主體或本體─非實有存在名為「無為法」的主體或本體。若言「無為法」為實有存在的主體或本體,即是在說有一實有存在的主體或本體造作一切,這樣的見解則墮入佛教所呵斥的外道「『梵』(Brahman)『我』(Atman)」思想,佛教稱之為「邪見」。

  一貫道的「明明上帝」是實有主體存在的,這樣的思想即為與佛教無我見矛盾的有我見,若說「明明上帝」即是佛教所云(非實有主體存在)的「無為法」(無我),這樣的認知是矛盾的;若說「明明上帝」是非實有存在的,那麼宣稱非實有存在、僅是假名安立的東西能創造世界,如同宣稱實不存在的龜毛、兔角能創造世界,亦是荒謬且矛盾的。

  佛教的無我見認為諸法並無主體存在,通俗所謂的「存在」也僅是依世俗諦而言的概念上的假立。諸法因無自性、亦無主體(就勝義諦言),故方能隨順緣起,而緣起的背後,也無實有存在的主體在掌控或造作緣起,因此,緣起無我見根本即否定了有實有主體存在的東西能超越緣起無我,一貫道若說「明明上帝」超越緣起無我,這是不對且矛盾的說法。

  ▓明明上帝不是如來藏、佛性

  有道親認為「明明上帝」其實即為佛教的「如來藏」、「佛性(或法性)」,這是不正確的見解。在此,我們不打算詳論「如來藏」、「佛性」,這在佛教是一個很大的論題,但是佛教各宗派皆共許「如來藏」、「佛性」並非指實有實存主體,更非指實在的造物主,我們僅就此部份而論,就足以釐清一貫道對「如來藏」、「佛性」的誤解。「如來藏」、「佛性」亦是就緣起無我、無生實相而假名安立,於修道言亦指煩惱止息之無上正等正覺涅槃心性,並非實有存在一主體或本體名為「如來藏」或「佛性」;簡言之,佛教所言「如來藏」、「佛性(或法性)」並非指吾人身心內中外實有實存主體,而是就覺證緣起無我、無生實相而煩惱止息乃至無上正等正覺之涅槃心性言。

  無明無始,但因不知苦、集二諦而依十二因緣緣起而立,佛教以十二因緣解釋無明及輪迴無始流轉,無明及輪迴悉皆緣起,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又稱為生死流轉門),如此循環不已而成業力輪迴。佛教認為:十二因緣解脫,要靠自己覺證智慧解脫,即「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此又稱為涅槃還滅門),此中涅槃還滅之解脫要靠自己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直至生滅則老死滅,皆要靠自己努力依循緣起無我法而覺證智慧,依循三十七道品破除我執解脫生死輪迴…乃至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無明由不知苦集而依十二因緣緣起而立,故由明苦、集、滅、道四聖諦而涅槃還滅解脫,佛陀亦係順逆覺觀十二因緣而明四聖諦、破除無明而解脫成就,覺觀十二因緣以緣起無我、無生實相為性,就此假名佛性,乃至煩惱止息而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之不可思議涅槃,即佛教使用到的「本性」、「真性」、「真如心」、「本識」佛教名相之義,故《大般涅槃經》云:

  「善男子!是觀十二因緣智慧,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種子,以是義故,十二因緣名為佛性」

  又云:

  「即是觀照十二因緣智,如是觀智是名佛性」

  佛教所談「本性」、「真性」、「真如心」、「本識」,係建立在覺證十二因緣緣起無我、無生實相而煩惱止息乃至成就無上正等正覺之不可思議涅槃而立說。並非指實有實存主體,更非指造物主、主宰者。

  前文論及,就勝義諦言,佛教並不承認存在永恆且實有的主體存在,錯認有永恆、實有主體的存在是「外道」(非佛教)的見解─外道的「我見」與「常見」(即認為有永恆、實有主體存在的見解)。一貫道對於「明明上帝」、「(道)理」的概念是永恆且實有存在的主體,否則,如果「明明上帝」、「(道)理」不是實有存在的主體,則一個非真實存在的主體無法創造天地,如果期望非真實存在的東西能創建天地,就如同期望求得龜毛與兔角創造天地,這是荒謬的。

  前文提及佛法的成立有其前提與準則─四法印,若為佛法則不違反四法印,反之違反四法印即非佛法,因此,「佛性」、「如來藏」的安立也不能違反四法印。如果我們承許「明明上帝」或「(道)理」是永恆且實有存在的主體,那麼,這樣的見解與外道所主張的「我見」、「常見」沒有什麼差別。在此前提下,將「明明上帝」說成是佛教的「佛性」、「如來藏」,這樣的見解,如同在說「外道所言的『常』、『我』就是佛教的『佛性』、『如來藏』」,一貫道言「明明上帝」即為「如來藏」,實為謗法之言論。

  劉宋版《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云: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世尊修多羅說如來藏自性清淨。轉三十二相。入於一切眾生身中。如大價寶垢衣所纏。如來之藏常住不變。亦復如是。而陰界入垢衣所纏。貪欲恚癡不實妄想塵勞所污。一切諸佛之所演說。云何世尊。同外道說我言有如來藏耶。世尊。外道亦說有常作者離於求那周遍不滅。世尊。彼說有我。佛告。大慧。我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大慧。有時說空無相無願如實際法性法身涅槃離自性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如是等句。說如來藏已。如來應供等正覺。為斷愚夫畏無我句故。說離妄想無所有境界如來藏門。大慧。未來現在菩薩摩訶薩。不應作我見計著。譬如陶家於一泥聚以人工水木輪繩方便作種種器。如來亦復如是。於法無我離一切妄想相。以種種智慧善巧方便。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以是因緣故說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說之我。是名說如來藏。開引計我諸外道故說如來藏。令離不實我見妄想。入三解脫門境界。悕望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如來應供等正覺。作如是說。如來之藏若不如是則同外道所說之我。是故大慧。為離外道見故。當依無我如來之藏…」

  在此經文中,佛陀明確否定「如來藏」即為外道所言的「我」(實有存在的主體),「如來藏」也是在「無我」前提下安立的,其亦為無我、無生實相之假名安立。將永恆且實有存在主體的「明明上帝」理解成「如來藏」是不恰當的,因為「如來藏」意義本就否定了實有主體的存在,而「明明上帝」是實有主體存在的,「如來藏」意義亦否定了「明明上帝」的實有存在,是故說「明明上帝」即為「如來藏」,這是矛盾的。

  必須知道:對於道親來說,「明明上帝」是造物主、主宰者,若道親也說「明明上帝」非真實存在,那麼非真實存在的東西無法創造天地,期望這樣的「明明上帝」創造天地,就如同期望龜毛與兔角創造天地。但若說「明明上帝」是實有的,那麼,道親必須釐清一個問題:「明明上帝」到底是常(永恆)還是無常?

  若認為「明明上帝」是非永恆的(即「明明上帝」是無常的),無常者,有緣起就會有緣滅,如同人生無常,有生就會死,則「明明上帝」終會有緣滅,成壞死相。在此前提下,歸向無常、終會緣滅、壞死的「明明上帝」無法獲得真正的解脫。一貫道認為宇宙、一切現象皆為「明明上帝」所創造與主宰,那麼,若「明明上帝」是無常的,則歸向「明明上帝」的道親,也終隨「明明上帝」緣滅、壞死而不復存在,無法得到永恆的救贖。

  若認為「明明上帝」是恆常的,這樣的認知、見解即為外道所言的「我見」與「常見」,對於佛教而言,「我見」與「常見」是邪見。

  「明明上帝」的存在,是立基於「常見」與「我見」的矛盾見解。在此前提下,貿然將「明明上帝」與「如來藏」、「佛性」劃上等號是不恰當的。

  ▓矛盾的明明上帝型態

  如果道親認為五教是歸向「明明上帝」,那麼,道親不可不確立「明明上帝」究竟是怎樣的型態─到底「明明上帝」具不具人格化?如果「明明上帝」具人格化,那麼「明明上帝」的存在是與「不承認有人格化造物主、主宰者存在的佛教」矛盾的,在此前提下,一貫道說「佛教歸向一貫道的『明明上帝』」,就如同在說「佛教歸向另一個與佛教相反且矛盾的結果」,這是矛盾且荒謬的論述。

  相信以人格化造物主、主宰者型態實有存在的「明明上帝」,對於佛教而言是「我見」,如同前文所引《文殊師利問經》所述,這樣的見解如同相信「摩醯首羅天」創造世界一樣,是不正確的,佛陀批評這樣的見解是「虛妄非真實語」。對於佛教而言,依循這樣的錯誤見解並無法達到煩惱止息─破除我執的目標,如前文所述,「明明上帝」的存在反而會是修道的障礙,是故一貫道說佛教如同其他宗教一樣皆歸「一」,而此「一」指的是「明明上帝」或「(道)理」是不恰當的。

  若言「明明上帝」其實並非人造物主、主宰者,而是不具人格化的宇宙本體─「(道)理」(但此本體不具人格化),那麼,一貫道所言之「(道)理」是實有存在的宇宙本體或主體─換言之,一貫道認為有一絕對實有存在的主體或本體在造作,這是佛教所呵斥的外道「梵我」思想,亦為佛教所呵斥的邪見。若說「(道)理」非實有存在,僅是假名安立,那麼,說非實有存在、僅是假名安立能創生宇宙或吾人之靈性…等,則又如同在說不存在的龜毛與兔角能創生宇宙…等般的矛盾與荒謬。

  如果「明明上帝」不具人格化,那麼若「明明上帝」不具思想,則其以因無思想故,故不應能衡量罪惡輕重而定下劫難,亦應無法撰寫扶鸞文章,則一貫道一切署名「明明上帝」、「老母娘」之名杜撰的「訓文」,根本不是真由「明明上帝」撰寫,係偽造也。復次,若「明明上帝」並非人格化造物主、主宰者,則一貫道的見解是與承認有人格化造物主、主宰者存在的基督教、回教矛盾的,在此前提下,一貫道說基督教、回教亦歸「一」(所謂的「明明上帝」─「道(理)」)是不正確的。

  總而論之,「明明上帝」的型態本身就是一個矛盾,此咎因於一貫道創立者在創造「明明上帝」形象時的粗糙設計所致。如果將歸向如此矛盾的「明明上帝」視為是救世主或解脫道,那麼道親趣向的也會是矛盾的結果。若「明明上帝」為真理,既是真理,則不該有矛盾,「明明上帝」的型態充滿矛盾,如此矛盾的見解不是真理。

  說到底,「明明上帝」存在於道親的感性中,因為道親盲目的相信「明明上帝」存在並奉為真理,所以「明明上帝」存在,而非「明明上帝」是真理所以相信─「明明上帝」的存在是一種基於感性的相信,而非真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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